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白银市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白组通字〔2019〕170号)、《关于白银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通知》(白组通字〔2021〕144号)、《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20〕31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时代会宁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县委发〔2021〕75号)精神,结合会宁县实际,现将2023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为县直高中和县直初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0名(具体见岗位及条件表)。
二、引进对象范围
引进对象范围根据白组通字〔2019〕170号和白组通字〔2021〕144号文件确定:
1.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全日制一本院校一本及以上相关专业和全日制本科院校一本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生(以大学录取当年的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音体美重点院校(音乐类: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美术类: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体育类: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自愿到会宁工作;
3.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学历往届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硕士研究生学历往届毕业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非师范类专业往届毕业生须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相应学科笔试成绩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必须过关,与报考岗位一致)或院校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
7.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师范类专业,报名时须提供师范类专业的相关资料(以高校师范类专业学业成绩表为准)。
8.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岗人员;
(2)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引进的情形。
(二)其他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必须齐全。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以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标注的学科确定报考学科。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证明材料。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引进人员,按照岗位要求的条件报名。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此次引进的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约定1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延迟转正定级(延迟一年,仍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方案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通过会宁发布、会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2023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人才引进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见岗位及条件表),此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8:30至2月10日18:00,逾期不候。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报名地点:会宁县思源实验学校体育馆
报考时须提供的证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登陆学信网,注册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就业报到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的扫描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2023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但因提交信息有误或缺失导致没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责任。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联系方式,报名后始终保持信息畅通。
2.资格审查。由会宁县教育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合格人员须加入QQ群“2023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QQ群二维码见附件),考试、考察、体检等事宜发布在QQ群,不再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1.考试地点设在会宁县,具体时间及地点在QQ群“2023年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另行通知。
2.考试以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说课(百分制)占比60%,答辩(百分制)占比40%,总分100分。
3.考试划定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予引进。
4.考试成绩现场公布。分岗位按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程序人选。同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高的靠前排序。
5.考试合格、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的人员将《就业报到证》或《三方协议》原件现场交县教育局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各岗位按照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会宁县教育局负责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写出考察评语。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引进人才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可同岗位等额递补。
被考察对象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4)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受到治安处罚的;
(6)参加人事招录考试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诚信记录期未满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7)不符合公开招聘规定应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
(8)提交相关证件材料不全或存在伪造证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
(9)应聘应当回避岗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2.体检。考察结束后,由会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具备体检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引进或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会宁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纳入拟聘用范围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没有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会宁县教育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聘用、入编、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3.引进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6年)若违约,由违约方缴纳违约金,违约金缴纳标准为(离岗当月工资总额-五险一金)乘违约月数,并同步上缴引进时享受的安置费。
4.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优惠政策
根据中共会宁县委、会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会宁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县委发〔2021〕75号),一次性给予公费师范生每人30万元安置费,给予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安置费,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每人5万元安置费。全日制一本院校本科毕业生及全日制本科院校一本相关专业毕业生、全国重点音体美院校本科毕业生的安置费,参照省部共建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安置费标准。
六、纪律监督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并受理举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引进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从事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人才引进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公众号及qq群,因未及时查看,导致本人未按时参加面试、考察、递补、体检、聘用等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会宁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43-5918181(会宁县教育局师资股 )
监督电话:0943-3591029(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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